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疾病分类与代码(修订版)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1-12-31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
卫办综发〔2011〕16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部直属各单位,部机关各司局:
为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监管,满足临床路径管理、医保费用结算、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需要,做好《疾病分类与代码(GB/T 14396-2001)》修订工作,我部组织专家编写了标准试行稿。现印发给你们,试行期为1年(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)。请参照执行,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。 联 系 人: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缪之文、伍晓玲 联系电话:(010)68792810、68792482 |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