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、精神、口腔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(2011年版)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2-02-17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 2012-02-17
卫医管发〔2012〕1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在总结我国医院评审评价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我部组织制定了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(2011年版)(以下简称《标准(2011年版)》,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《标准(2011年版)》是各地开展三级专科医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、医院管理实际和卫生政策导向,结合本地特点,遵循“标准只升不降,内容只增不减”的原则,对《标准(2011年版)》进行适当调整,报我部备案后实行。各地在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,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。
联 系 人: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陈虎、刘勇
联系电话:010-68792731
传 真:010-68792959
二○一二年二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