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 2011-04-14 17:16:57
各有关医院:
为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,我部组织制定了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(通用)》。考虑到中医科和临床护理专业的特殊性,分别制定了以上两个专科专用的申报书,其他专业申报时填写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(通用)》。各医院在填写申报书的时候,要认真对照各专科的评分标准中的内容填写,并保证内容真实有效。《申报书》部分内容可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,但整个申报内容的顺序应当与评分标准的顺序相一致。申报中如有问题,可与我部医政司联系。
联系电话:01068792200、68792732
二○一一年四月十四日